CRITERIA

评审标准

评审关注可观察、可说明的专业表现,并通过多个维度共同形成判断。

不编造真实评委与精确评分,不依据肤色、民族、体重、婚姻情况、残障情况或身体特征进行歧视性评价。
每日大赛评审标准
01

舞台表现

观察路线、节奏、空间使用、停留、转身和音乐配合是否稳定。舞台表现不是动作越多越好,而是能否在主题和现场条件下形成清晰、完整的表达。

02

镜头表达

关注视线、表情、动作、构图意识和光线适应。参赛者需要理解不同画面距离下的表达方式,并在安全范围内与摄影沟通。

03

主题理解

判断是否准确抓住任务核心,作品中的服装、动作、道具与叙事是否共同服务主题。偏离主题的复杂创意不会因为形式新奇自动获得更高评价。

04

造型完成度

关注服装、妆发、配饰与场景之间的协调关系,以及参赛者是否理解造型逻辑。服装暴露程度、体重或身体特征不作为评价依据。

05

现场适应

观察面对路线调整、节奏变化或沟通需求时,参赛者能否保持冷静、确认信息并安全执行。适应力建立在判断和沟通上,而不是无条件服从。

06

沟通协作

尊重现场顺序、明确表达需求、听取必要反馈并与摄影、造型、舞台及其他参赛者协作,是完成作品的重要能力。

07

职业素养

包括守时、资料真实性、授权意识、个人边界、对工作人员和其他参赛者的尊重,以及对规则与安全要求的理解。

08

综合表现

最终判断应结合多个阶段和维度,避免把单次高光、外貌偏好或未经确认的网络评价当作完整结论。

OFFICIAL NOTICE

以正式页面状态为准

赛事相关日期、参赛资料、结果、荣誉、合作与服务信息,只有在完成必要确认后才会作为正式内容发布。对于尚未确认的信息,请以“等待安排”“资料待发布”“审核中”或“待公示”等状态理解,不根据非官方转述作出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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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综合评审

综合评审的重点,是把不同维度放在同一位参赛者的完整表现中理解。舞台控制稳定但主题表达不清,或镜头作品突出但现场沟通不足,都需要结合具体阶段分析。评审记录应尽量描述可观察事实,例如路线是否稳定、动作是否服务主题、沟通是否清楚,而不是使用带有羞辱或歧视意味的标签。

参赛者阅读评审意见时,也可以把反馈转化为训练项目:节奏问题可通过录像复盘,镜头问题可检查视线与停顿,主题问题可从关键词拆解,造型问题则回到场景和服装关系。这样的反馈更有助于下一阶段成长,而不是只关注一个无法解释的数字。

评审说明本身也需要保持一致和克制。对同一类表现应使用相近的判断口径,避免因为个人偏好随意改变标准;当规则调整时,应先完成正式说明,再用于后续阶段。